保险官司 | 涉外官司 | 民事官司 | 刑事官司 | 房产官司 | 拆迁官司 | 建筑官司 | 证券官司 | 交通事故
知识产权 | 离婚官司 | 继承官司 | 合同官司 | 债务官司 | 劳动争议 | 消费官司 | 行政官司 | 医疗官司
没有公告
English·日文·韩文·
| 阅读数[] | 2006-10-8
在对公民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,从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中,确定其生活补助费应当注意什么问题?
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
(1)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。基本生活费不是最低生活费,应当是当地居民中等或者平均的生活费。大体上应当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统计部门的统计结果作为参照,如果一个省级地区经济状况相差加大,则应以地区或市、县作为统计单位。(2)、关于赔偿误工损失与赔偿生活补助费的衔接问题。一般认为,受害人在致残前后,按照两个不同的标准赔偿,即未残废之前,执行误工工资赔偿;残废之后,执行生活补助费赔偿。此间界限以定残时间为标准。
房产律师 | 建筑工程 | 拆迁律师 | 公司律师 | 合同律师 | 证券律师 | 婚姻律师 | 讨债律师 | 交通事故
医疗事故 | 知识产权 | 劳动律师 | 刑事律师 | 行政律师 | 保险律师 | 海商律师 | 民商律师 | 涉外律师
彦盟[YANMON]法律网站 彦盟专业律师网 打官司网 上海彦盟律师网 交通事故赔偿网 交通法律咨询门户 上海动拆迁法网